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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22.公司名稱:宇智網通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如下:(1)員工酬勞 16,360,716元。(2)董事酬勞4,811,975元。8.因應措施:無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00170B664BA8B2B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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